为做好我市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要求,以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对《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珠府【2013】100号)进行修订,市人社局草拟了《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rsj.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民意征集”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ybk8025@163.com。
三、通信地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